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财政学界分别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前后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开展了关于中国财政学科建设的大讨论。一方面,这三次大讨论都对应国家治理模式转换的历史节点,都在追溯中外财政学科发展源流中完成了对中国财政学科基础理论的系统梳理,并在自我检视与不断反思中汲取了新的学术营养。另一方面,这三次大讨论涉及的诸如财政学科研究的对象(范围)、财政学科研究范式、财政与国家(政府)的关系、财政的地位及职能等问题,既是过去也仍然是当前财政学科建设需高度关注的基础性问题。
2018年初,中国财政学会召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基础理论研讨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财政学的旧逻辑与新逻辑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主张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来思考财政学,强调财政学作为治国安邦的学问应当是一个多维度的知识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财政学科必须及时作出新的重要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引领中国财政实践,从而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近年来,随着学术界对学科及学科建设普遍规律的深入研究,在学科的视野中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我国财政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仔细分辨这些问题的本与末、因与果、始与终,从而找准推动新时代中国财政学科创新发展的方向及路径选择,是中国财政学界的共同使命。
我们坚持认为财政学科是研究财政活动参与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社会科学,即财政学科本质上依然是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研究人的行为及其相互影响,以及由人组成的社会的运行及其变迁规律。因为无论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与需求、财政收入与支出,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与制度安排等无不牵涉人的行为、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总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存在与意识各自相互关系的理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社会思潮的实际状况和变革既决定着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国家的财政实践,也决定了财政学科的历史面貌和发展方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财政活动虽然直观地表现为政府收支活动,但由于政府收支活动总是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财政活动参与者在特定制度环境下对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予”与“取”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紧密相连,因而“从根本上说来,财政是一个跨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范畴”。
财政是一个跨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范畴,对综合性范畴的理解分析必须坚持多学科、跨学科和超学科的研究,这是由学科发展规律和财政学科的特殊性决定的。世界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批判了“以为只要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就万事大吉的观点,忽略了分配公平、个人权利以及有意义的自由概念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意义。他自己“醉心于一个涵盖了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伦理学等许多学科的涉及面很广的研究领域”。因而我们认为,对财政的研究,一是突破经济学的局限,从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行为学、法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的视角进行研究。比如从政治学视角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财政活动参与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相互关系、性质及功能的变化;从社会学视角可研究社会文化制度如何通过财政活动参与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财政运行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影响。二是突破单学科研究的局限,实际上,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视角所进行的研究不过是财政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表现而已,还应该坚持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同时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的交叉视角来研究财政问题,更为切近财政的本质特征,这要求财政学者的知识结构必须多元化。三是突破“科学共同体”的局限,综合性范畴中的问题往往受到实际使用、社会政策、 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其解释框架要求科学家与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对话与交流,也就是说,研究不能局限在“科学共同体”内部,而是继续向包括政策制定者、相关利益方开放,把财政学变成能真正解决现实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问题的社会科学。随着单学科、多学科研究的深入和跨学科、超学科研究的介入,财政学科知识不断丰富、分化与重组,其知识不能简单地归入现有某一学科,新的知识及其体系化的可能结果是形成“新财政学”。
财政学科建设必须强化知识生产的有效组织,必须适应现代知识生产方式的变化。考虑到财政学科的特殊性,财政学科应具有相当包容性的学术活动体系,不能局限在经济学甚至财政学的狭窄圈子中自说自话,必须把其他学科的优秀学者引进来,在深度的思想交流和碰撞中不断突破传统财政学研究在认识论、方法论等方面的局限。制度是确保知识生产稳定和规范的基础。开放性的学术制度体系对财政学科建设同样重要,财政学科的制度体系不能给自己设定各种限制,而是要着眼于现实问题的解决和自身理论创新的需要。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财政学科的创新发展,首先取决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其相应的财政实践,因为实践提供了理论得以孕育和成长的土壤;其次,取决于整个财政学界在财政学科知识生产与创造中的共同努力,人的因素始终是知识生产中最核心的要素。从学科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来看,在学科知识生产和再生产及其体系化的过程中,生产者、生产资料、生产成果等相关要素是彼此关联相互作用的,这要求学科建设理念必须首先突破仅仅把“学科”视为知识体系聚焦学术研究的局限。同时,与自然科学相比,财政学科受到“人的特性的型塑”非常明显,这种型塑既体现在研究对象,也体现在研究主体,无论是理论假设还是研究路线,西方财政学科都有其自身的意识形态烙印和局限,推动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财政学科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回归现实的原点、现象的原点和问题的原点去作具体的、深入的辨析,这也是学术研究应有的态度和精神。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西南财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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