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咨询

电话:15207736839 / 15207736839(同微信)
(1939260132)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热情、诚信、认真、快速。
专注:桂林公司注册、年审、年检、变更、注销;注册公司地址挂靠;桂林代理记账、税收筹划、社保服务; 桂林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建筑资质、劳务派遣许可、医疗器械许可办理。解决公司工商、税务、社保疑难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文章政策法规财经法规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桂林代理记账注册公司

   日期:2019-09-09     来源:广泽财务    作者:桂林注册公司    浏览:95    
核心提示: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五基本存款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八临时存款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十二违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桂林代理记账注册公司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是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的目的是办理资金收付结算
3、银行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1.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按存款人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开立地点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开立程序
(1)填制开户申请书
(2)开户银行依法审查
(3)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
(4)签定协议
(5)预留印章卡片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工工作日才可以使用,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户转为基本存款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 变更事由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的变更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变更
(3)地址、邮编、电话等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时间要求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撤销事由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2、注意事项
存款人未还清开户银行债务的,不能撤销帐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主办账户)
(二)开户要求:存款人资格(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1、企业法人;
2、非法人企业;
3、机关、事业单位;
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
5、社会团体;
6、民办非企业组织
7、异地常设机构;
8、外国驻华机构;
9、个体工商户;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12、其他组织。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使用范围
1、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
3、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二)开户要求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开户要求:条件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使用范围
1、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2、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4、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范围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和现金支取,储存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要求
1、条件
(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如代付水、电、话费)、定期贷记(代发工资)、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3、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5、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药提供付款依据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开户要求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人民银行的管理
1.开立、使用、撤销、变更的管理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
(二)银行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曝光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三)存款人的管理
预留印章管理、开户许可管理、密码管理

十二、违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对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 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②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③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2、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 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②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③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④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⑤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3、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 000元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开户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1、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如有下列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①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②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2、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如果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60截图1646052310711698

桂林注册公司,桂林代办营业执照,桂林代理记账、桂林代办公司、代办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税收筹划、代办各类许可证书、法律咨询服务、会计服务。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

桂林广泽财务
 
 
 
更多>同类文章


工商财税微信咨询

快速联系  (详细..)

电话:15207736839
手机:15207736839(同微信)
公众号:gzfincom

(1939260132)

快速链接  (更多..)